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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總動員法 第9條

本法實施後,政府於必要時,在不妨礙兵役法之範圍內,得使人民及其他 團體從事於協助政府或公共團體所辦理之國家總動員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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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