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家總動員法 › 第19條

國家總動員法 第19條

本法實施後,政府於必要時,得獎勵、限制或禁止某種貨物之出口或進口 ,並得增徵或減免進出口稅。
AI 白話解釋
← 第18條看 國家總動員法 全文第2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