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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臺灣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第5條

海外臺灣學校受轄區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以下簡稱駐外館處)輔導。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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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