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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復健機構設立擴充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6條

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服務對象之病情相關資訊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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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