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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內菸酒專賣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第30條

許可製造之酒精、白 、紅 、或酒母,其貯藏、包裝、移運、或銷售, 由專賣機關訂定辦法管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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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