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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裝備保養修護辦法 第22條

各單位通用裝備之基地修護能量,由國防部就修護專業化原則指定軍種建 立,以達技術專精目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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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