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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規程 第10條

大學訓導處得分設生活輔導、課外活動指導、體育運動、衛生保健四組, 各置主任一人、訓導員、醫師、護士及組員、辦事員、管理員、書記若干 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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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