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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規程 第12條

大學圖書館除置館長外,分設採購、編目、典藏、閱覽四組,各置主任一 人,編審、組員、辦事員、書記若干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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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