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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廢舊及不適用物資處理辦法 第13條

凡負責處理之執行單位編制內無廢品處理官設置者,得指定適當技術軍官 ,兼負廢品處理官之任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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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