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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主管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 第34條

財團法人解散後,其賸餘財產之歸屬應依其捐助章程之規定;其捐助章程 未規定或規定不明者,賸餘財產應歸屬其主事務所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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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