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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廢舊及不適用物資處理辦法 第61條

已解繳之廢品變價款,如根據合約須發還一部份時,應填歲入預算退款 ( 註銷) 書,將原收入憑單欄詳細填明,俾便查核以維權益。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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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